三年审结医疗纠纷1377件,医美纠纷占比升至26.8%
2026年9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《涉医疗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(2023—2025年度)》。白皮书系统梳理了近三年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概况、总体特点、典型问题、审判机制和典型案例,旨在促推医疗纠纷源头预防与妥善化解,平等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,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。
2023年至2025年,朝阳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量分别为389件、634件、542件。同期共审结医疗案件1377件,其中2023年审结400件,2024年审结507件,2025年审结470件,年结案量较过去三年上涨明显。
从案由看,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占比明显增长。2023年至2025年,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占比分别为53.21%、55.99%、61.99%;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占比分别为46.79%、44.01%、38.01%。而民法典实施以前,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由在医疗纠纷案件总量中占比不足15%。白皮书分析,这一变化与民法典第996条打开精神损害赔偿通道,以及涉民营医美、口腔诊疗、体检等服务合同争议增多有关。
从当事人看,患方诉医方案件仍占绝对多数,近三年患方作为原告的医疗纠纷案件占比达97.04%。涉诉医疗机构中,公立医疗机构案件占比62.1%,民营医疗机构约占37.9%,较2015年至2022年不到20%明显上升。
审理效率方面,近三年以判决方式审结的678件医疗案件中,平均审理周期较2020年至2022年降低约26%。
一是涉医疗美容纠纷增多。 近三年,朝阳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,涉及医疗美容的案件共计369件,占全部医疗纠纷案件的26.8%。其中,2023年113件、2024年120件、2025年136件,分别占当年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28.25%、23.67%、28.94%。相较2015年至2020年期间年均20件左右、比例不足10%的情况,数量和占比均明显上升。
二是涉诉诊疗服务类型广泛。 涉医美、心脏、妇产、神经、骨科、肿瘤相关类型案件占比较高,分别为26.8%、16.86%、7.95%、7.2%、6.25%、5.68%。
三是案件复杂化趋势明显。 诉讼请求复合化,同一案件中常并存侵权、违约、欺诈等多种请求权基础;责任主体多元化,多机构协作、医师多点执业、远程会诊等使责任识别难度增大;因果关系复杂化,损害后果常与患者自身疾病、体质差异、并发症等多重因素交织;受损场域广泛化,医疗服务延伸至预防保健、康复护理、健康管理、医疗美容等领域。
四是新类型问题时有发生。 2023年至2025年,朝阳法院受理了涉新药、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、人工辅助生殖、互联网医疗等新类型医疗纠纷案件,涉及受试者权益保障、胚胎法律地位、线上诊疗责任识别、患者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型法律争议。
医方管理方面, 病历书写及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,存在病历书写不及时、不规范,电子病历原始数据真伪争议,病历封存不规范等问题。同时,告知义务履行及执行规范性有待强化,部分医疗机构以格式化知情同意书替代个性化告知,替代医疗方案告知缺位,术后及预后注意事项告知不足。
患方维权方面, 部分患者及家属对病情和医疗风险认知有待深化,对简单病情过度轻视,对疑难复杂病情及医疗风险缺乏客观评估,未能正确理解医疗损害责任系过错责任而非结果责任。对鉴定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,死因存疑时拒绝尸检可能影响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,进而影响举证效果。部分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缺乏合理预期,甚至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。
诉讼程序方面, 司法鉴定程序机制有待优化。2023年至2025年,朝阳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申请鉴定的占比为37.12%,在作出判决的322件案件中形成鉴定意见书的占比为78.57%。鉴定机构对委托事项选择性受理、新兴领域鉴定支持不足、鉴定意见说理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。同时,专业性问题审判辅助有待充实,患方举证能力有限,专家辅助人中立性易受质疑。
法律适用方面, 白皮书对多个争议问题明确裁判思路:为治疗身体损害支出的美容费用,原则上属于医疗费损失,重点审查必要性与合理性,不因受伤部位是否裸露而改变基本定性;法定赔偿项目外的合理损失,应从严把握,确属必然发生且合理的可酌情支持;因过度检查引发纠纷,应以损害后果性质区分案由,造成人身权益侵害的可竞合,仅涉及财产损失的纳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;在先鉴定意见效力延续与重复鉴定应依法审查,符合重新鉴定情形的才予准许。
新类型案件审理方面, 新药临床试验纠纷涉及申办者、试验机构、研究者、受试者、伦理委员会等多方主体,告知义务标准、司法审查标准、因果关系鉴定均存在难点;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纠纷涉及胚胎法律属性、权属认定、处置保存、移植条件、继承及伦理问题;互联网医疗纠纷则面临主体认定、服务边界、诊疗基础缺失、人工智能应用等新挑战。
健全便民利民机制。 落实典型案例通报机制,推行简易程序诉调快结,完善诉调对接司法确认,严格落实生效裁判督促履行机制,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。
优化鉴定流程管理。 推动审前调解与鉴定程序衔接,严格全流程节点管控,优化鉴定移送衔接机制,深化鉴定机构沟通联动,实行“一案一沟通”,提升鉴定工作质效。
聚焦专业化审判。 由民一庭统一审理辖区内医疗纠纷案件,引入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。2025年7月,朝阳法院正式建立医疗纠纷专家库并实体化运行,首批聘任532位专家,来自22家单位,覆盖临床医学、法医学、药学、护理学、医政学等259项专业细分学科领域。同时推进要素式审判,加强裁判尺度统一。
强化司法建议与府院联动。 近三年,朝阳法院共发送医疗纠纷司法建议十余篇,内容涉及病历书写不规范、鉴定程序适用不准确、鉴定效率低等问题,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。通过案例通报、互联会商、联合调研等形式,累计向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通报典型案例二十余件;强化督促履行与执行衔接,累计督促履行案件二百余件,兑现款项逾亿元。同时,以朝阳区综治中心为平台,联合区卫健委、律师协会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引入医疗专业调解组织,开展“订单式”普法宣讲和“定制化”法律支持服务。
案例一:张某某诉侯某某、乔某某、李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。 医方拒绝提供病历,法院依法推定存在诊疗过错,判令股东承担赔偿责任。该案破解医疗案件“举证难”,规制医疗机构消极应诉。
案例二:赵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。 法院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,认为鉴定机构认定责任过苛,酌情判令被告承担45%的赔偿责任,体现“鉴定辅助、审判主导”。
案例三:刘某等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。 家属放弃尸检导致患者死因不明,法院认定患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,驳回全部诉讼请求。
案例四:张某某、程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。 医院存在漏诊、误诊行为,与患者死亡结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,法院确定医院承担15%的赔偿责任。
案例五:金某诉李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。 医师违规在非医疗卫生机构为消费者注射来源不明产品,造成十级伤残,法院判令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案例六:张某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。 丧偶女性要求继续移植冷冻胚胎,法院依法支持其合理处置冷冻胚胎,判令医院继续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治疗。
案例七:郑某诉某医院、某制药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。 医疗机构开展新药试验规范无过错,法院认为在案证据难以证明患者死亡与药物试验有关,驳回全部诉讼请求,为新药试验领域规范发展提供司法支持。
白皮书指出,医者仁心,法者公心。朝阳法院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司法服务,持续创新大体量法院医疗审判新机制,进一步提升医疗纠纷案件审判质效,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、守护群众健康福祉提供更强司法保障。
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《涉医疗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(2023—2025年度)》